六方云带来全新《关基保护条例》解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5号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旨在通过配套立法进一步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保障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
01:概述
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对象和范围、责任主体、工作内容等进行了总体性的规定,此次《条例》的出台,是对网络安全法中关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要求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条例》明确指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必须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的基础之上,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保护要求进行重点保护,同时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各相关方(如关基运营者、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电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主管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奖惩结合”的方式,在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相关方关保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严格防范和惩治网络攻击和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0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框架
为支撑和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顺利和有效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相关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从国家各个层面均在逐步的构建和完善中。而国家监管部门、保护工作部门和关基运营者需要立足于当前国际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和应对大规模网络攻击威胁的能力需求,充分考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运行维护、退役废弃等阶段,落实“三化六防”安全措施,满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分析识别、安全防护、检测评估、监测预警、技术对抗和事件处置6个环节的安全要求,采取新的技术如可信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密码等技术,全面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六方云深入学习《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和公安部1960号文件等相关要求,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总结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框架如图1所示。 (编辑:焦作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