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反显性“垄断”,更要打击“碰瓷”式的隐性垄断
良性的竞争将激发共生效应,,恶性竞争只会摧毁良性竞争秩序,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官网发布一则公告,称根据《反垄断法》条文,针对阿里收购银泰、阅文收购新丽及丰巢收购中邮智递中存在的申报问题,分别进行了50万元罚款。此举被誉为互联网反垄断的第一枪,处理力度不大却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如果说企业通过并购实现市场的绝对占比,进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显性垄断。 那么相对应的,在具体商业竞争中,还有许多隐性的垄断问题,同样值得去关注和重视。以FaceBook的扎克伯格为例,一面疯狂山寨海外版抖音TikTok,一面却公开指责TikTok窃取美国公司技术,这就是隐性垄断的一种常用方式“贼喊捉贼”。 当然,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采用的手段也是各式各样,比如巨头企业会利用专利制度的漏洞,以“专利保护”的幌子打压竞争对手;或利用品牌已有的影响力,有意投放误导性内容如横评、黑稿等,实现对“友商”产品美誉度的打压;甚至存在企业高管主动“放风”,实现对中小品牌在舆论上的压制。手段繁复,不排除多项措施并举的行径。 有形的垄断,在成熟的法治体制下尚可防范;隐性的垄断,却因为隐蔽且辨别难而防不胜防。 隐性 “ 垄断 ” 为何更难防 隐性垄断之所以难防原因有三: 首先,隐性垄断打压往往以“正义”之名进行,比如说以国家安全的名义,以专利保护的名义等。看似合情合理,实则醉翁之意不在酒。 其次,隐性垄断打压具备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如戴森向小狗发起的专利诉讼,其实际目的是阻击小狗上市,却包装在维护知识产权的名义中,不是业内专业人士根本无从辨别内中的缘由。 最后,隐性垄断打压往往是发起者们的“双赢”,数年前,苹果、微软、黑莓、索尼和爱立信曾联合成立了专利联盟Rockstar,针对当时还年轻的谷歌频频发难,无论官司胜败都能从中收获利益。 正是因为这三个特点,隐性的垄断于各行各业无处不在。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或许会觉得这只是企业间的“打架”,并不妨碍自己的日常消费和服务。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通过隐性垄断打压,巨头企业可对竞争对手发起非对称战争,轻则剥夺消费者获取更好的产品或服务的选择权,重则巩固巨头市场垄断地位,进而拥有市场的绝对话语权、定价权,并以此获取不正当利益。 当年为了打压安卓,乔布斯曾利用个人影响力对安卓“出言不逊”,放话“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用尽最后一口气来毁了安卓”,这带动很多果粉针对安卓进行自发式的“攻击”。苹果公司也曾和甲骨文等公司一起针对安卓系统进行过多场专利侵权的起诉。 想象一下,如果以上的打压目的实现,这个世界就会没有安卓,当下备受iPhone用户吐槽的30%的苹果税或许还要更高。 因此,大到通过“左右”政策,小到利用专利制度“骚扰”对手,同时还会伴随着舆论战推波助澜。 如何 辨别隐性垄断? 隐性垄断的形式多样,我们以如何辨别专利保护还是专利“碰瓷”为例,天浩认为它们之间拥有三处明显的区别: 目的不同: 维护商业权益是正当的专利保护,以碰瓷为目的专利诉讼,却只是利用制度来谋取利益,并不是出于对自身产品或服务的保护。如美国的VirnetX就是一家没有对外销售实际产品和服务的公司,通过收集大量技术专利,进而上诉,靠赢得的专利诉讼赔偿获利。VirnetX通过这种方式在苹果、思科、微软等科技企业手中获得不菲的赔款。 纠纷专利的属性: 当下专利类型共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核心专利的诉讼,往往能够获得极高的赔偿,并且和企业的竞争优势息息相关。相反一些“不太重要”的专利诉讼,往往胜诉了获赔金额也比较少,并且胜诉概率不大。 一些巨头企业对于这种无法获得高额赔付的专利诉讼,日常会对其进行“雪藏”,并选择竞争对手关键时期(如IPO、新品上市、财报发布等)出手,制造舆论才是最终目的。 具备很强的争议性: 专利法执行到今天,对于每项专利的“价值”,各个公司的法务类部门可以很快速的明确判断,双方公司能够快速达成一致性协约(进行赔偿或退出竞争)。但碰瓷式的专利“维权”,由于目的是给竞对造成舆论上压力,胜不胜诉反而不重要,狮子大开口借题发挥成了主要手段。 例如说,一项外观专利纠纷就要求被诉方付出几千万、几个亿甚至更高的赔偿,这种官司肯定成为拉锯战。由于维权方目的并不在最终胜诉,发起方通过漫长的诉讼战加舆论战,就能给对手造成损害。 以近年高速增长的清洁家电行业为例,随着中国企业的逐步崛起,英国家电巨头戴森和中国本土品牌之间的冲突也愈发频繁起来,在2017年中国吸尘器品牌小狗准备IPO之际,戴森突然发起外观专利诉讼,其意就在阻止小狗获得资金持续高速增长。时隔三年,虽然法院至今仍未对戴森诉小狗案件做出最后的判决,可小狗的IPO之路却因此而被迫终止。 当然,这种以“专利保护”的名义对其他对手进行打压的案例不只存在于国内,国外也屡见不鲜,苹果与三星在美国进行了一场为期7年的专利纠纷,最终三星不仅输掉了官司,还丢失了不少的市场份额。当然美国科技巨头有时也是受害方,早前谷歌公司就与佳能、Dropbox等多家知名企业强强联手,建立了一个科技界应对“专利流氓”的“正义联盟”--"License on Transfer(LOT)"。 其实,对于正常的专利诉讼我们不仅要包容,还需要去鼓励。因为各国企业之间最终竞争的仍旧是科技实力,专利保护则是科技发展的“助推剂”。但不该“因噎废食”,毕竟专利制度失控反过来会破坏竞争,它是包含中国在内全球企业都应该重视的问题。 美国布兰迪斯大学教授亚当杰夫和哈佛商学院教授乔希勒纳,在讨论当前美国专利制度的专著《创新及其不满——专利体系对创新与进步的危害及对策》一书中,也提到,美国的专利制度已经成为“沙子”,阻碍了创新车轮的前行。对于碰瓷式的专利手段也应该予以打击。 隐性垄断双刃剑伤人也伤己 据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我国每年约有70%左右的外贸出口企业,会遭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 (编辑:焦作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